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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万川知识产权
-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 日期: 2018-08-03
- 浏览次数: 888次
“快帮我砍一刀!”7月20日早晨,张女士在微信上接到“母上大人”的拼多多砍价“命令”,不得不下载了拼多多APP并注册登录。“买了一堆东西还不到100块钱!”错过了淘宝、京东等平台的购物狂欢,张女士的母亲显然刚刚从拼多多中体验到网购的乐趣,但她同时承认,这些东西的质量并不好:“没牌子,地摊货档次。”通过“病毒式”传播,拼多多在2年多时间内累积3亿用户。7月25日,成功在美国上市。然而,7月28日,国产品牌创维电视针对拼多多发出维权声明。紧接着,作家郑渊洁发微博维权,极米无屏电视也发出维权声明。“该以穷人之名原谅拼多多的‘山寨’货吗?”“‘山寨’路线能走多远”大量媒体报道拼多多“山寨”商品横行,带来了一场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大讨论。
重视打假维权 规则仍有漏洞
尽管暴露出众多问题,拼多多却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早有明确规定。记者查询最新版本的《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显示,“商家保证所售商品均为正牌商品,商品来源真实、合法,未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合作协议》还指出,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将遭到“假一罚十”的严厉惩罚,平台有权直接将店铺资金冻结,用于赔付消费者。同时,拼多多也设立了相应的知识产权投诉程序,并设立电子邮箱接受知识产权投诉,侵权判定成立后采取删除侵权内容、断开链接等手段。此外,拼多多还用“125鉴别系统”“志愿者买手”等方式主动出击筛查侵权商品。
拼多多于2018年2月1日发布的《2017拼多多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报》称,2017年拼多多主动下架1070万件疑似侵权商品,全年拦截4000万条侵权链接,将95%售假商家拒之门外。同时,还设立1.5亿元消费者保障基金,用于消费者处理售后纠纷并维权索赔。
“山寨”商品为何仍然横行平台?记者注意到,在拼多多平台对商户发布的众多处理规则中,只有《拼多多假货处理规则》与侵权售假相关,并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理规则。
“‘山寨’并不是一种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生活中的现象。此次拼多多平台上被人诟病的‘山寨’商品对应的法律概念是近似商标。如果与在同一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那么就意味着商户行为涉嫌商标侵权。”赵虎介绍,假货对应的是消费者,而商标侵权对应的是拥有商标权的商户。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如果拼多多对某涉嫌侵权的商品进行活动推荐,就视为平台对侵权行为“应当知道”,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商标权利人不进行维权,消费者并不能以买到“山寨”商品的名义进行维权。
同时还注意到,拼多多开店规则显示,除个人店和普通店外,在拼多多开设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都需要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资质审核的证明书。拼多多规定,如提交的是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则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上查询拼多多电视机分类下销量4000余件的“小米e家”商标申请显示,该商标于2018年4月9日提交申请,目前商标状态显示“等待实质审查”;而一件于2017年9月6日提交注册申请的“王牌天下”商标目前处于驳回复审状态。
“商标受理通知书不代表商标通过注册获得相应权利,只代表商标局受理了商标注册申请。任何人都可以用任何一个词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因此平台存在的审核漏洞给商家以可乘之机。”他认为,这种规定可以认为电商平台并没有尽到资质审核的责任。
多方携手共治 强调平台责任
“近年来,我们看到电商平台发展的总体趋势是越来越正规、越来越规范的。这一方面是平台自律,另一方面是国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赵虎表示,事实上,随着淘宝、京东、蘑菇街等电商平台飞速发展,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也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相关规定相继出台。
自2014年起,我国每年组织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治理。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印发,要求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权违法犯罪。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2017年,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建立工作机制,强化数据交换,共同研发侵权假冒监测模型,提升预测预警能力。
从立法趋势上来看,我国电商平台的责任义务也在不断被强化。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业内人士指出,从一审稿中的“明知”到三审稿“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变化可以看出,我国对电商平台经营者提出了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
面对“滔天”的舆论,7月31日,拼多多董事长兼CEO黄峥在致拼多多全体员工的公开信中表示,要“拿出钉钉子的精神,一个一个扎扎实实解决实际问题。”“要牢牢的抓住消费者导向,从消费者最切身的利益点开始抓,开始改。”
“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拼多多应尽快进行升级改造,与国家相关规定接轨,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集中暴露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对平台方来说将成为严峻挑战。”
重视打假维权 规则仍有漏洞
尽管暴露出众多问题,拼多多却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早有明确规定。记者查询最新版本的《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显示,“商家保证所售商品均为正牌商品,商品来源真实、合法,未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合作协议》还指出,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将遭到“假一罚十”的严厉惩罚,平台有权直接将店铺资金冻结,用于赔付消费者。同时,拼多多也设立了相应的知识产权投诉程序,并设立电子邮箱接受知识产权投诉,侵权判定成立后采取删除侵权内容、断开链接等手段。此外,拼多多还用“125鉴别系统”“志愿者买手”等方式主动出击筛查侵权商品。
拼多多于2018年2月1日发布的《2017拼多多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报》称,2017年拼多多主动下架1070万件疑似侵权商品,全年拦截4000万条侵权链接,将95%售假商家拒之门外。同时,还设立1.5亿元消费者保障基金,用于消费者处理售后纠纷并维权索赔。
“山寨”商品为何仍然横行平台?记者注意到,在拼多多平台对商户发布的众多处理规则中,只有《拼多多假货处理规则》与侵权售假相关,并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理规则。
“‘山寨’并不是一种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生活中的现象。此次拼多多平台上被人诟病的‘山寨’商品对应的法律概念是近似商标。如果与在同一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那么就意味着商户行为涉嫌商标侵权。”赵虎介绍,假货对应的是消费者,而商标侵权对应的是拥有商标权的商户。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如果拼多多对某涉嫌侵权的商品进行活动推荐,就视为平台对侵权行为“应当知道”,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商标权利人不进行维权,消费者并不能以买到“山寨”商品的名义进行维权。
同时还注意到,拼多多开店规则显示,除个人店和普通店外,在拼多多开设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都需要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资质审核的证明书。拼多多规定,如提交的是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则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上查询拼多多电视机分类下销量4000余件的“小米e家”商标申请显示,该商标于2018年4月9日提交申请,目前商标状态显示“等待实质审查”;而一件于2017年9月6日提交注册申请的“王牌天下”商标目前处于驳回复审状态。
“商标受理通知书不代表商标通过注册获得相应权利,只代表商标局受理了商标注册申请。任何人都可以用任何一个词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因此平台存在的审核漏洞给商家以可乘之机。”他认为,这种规定可以认为电商平台并没有尽到资质审核的责任。
多方携手共治 强调平台责任
“近年来,我们看到电商平台发展的总体趋势是越来越正规、越来越规范的。这一方面是平台自律,另一方面是国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赵虎表示,事实上,随着淘宝、京东、蘑菇街等电商平台飞速发展,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也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相关规定相继出台。
自2014年起,我国每年组织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治理。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印发,要求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权违法犯罪。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2017年,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建立工作机制,强化数据交换,共同研发侵权假冒监测模型,提升预测预警能力。
从立法趋势上来看,我国电商平台的责任义务也在不断被强化。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业内人士指出,从一审稿中的“明知”到三审稿“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变化可以看出,我国对电商平台经营者提出了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
面对“滔天”的舆论,7月31日,拼多多董事长兼CEO黄峥在致拼多多全体员工的公开信中表示,要“拿出钉钉子的精神,一个一个扎扎实实解决实际问题。”“要牢牢的抓住消费者导向,从消费者最切身的利益点开始抓,开始改。”
“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拼多多应尽快进行升级改造,与国家相关规定接轨,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集中暴露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对平台方来说将成为严峻挑战。”